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12浏览次数:347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建设研究型人文社科大学的目标,创新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推动本科生教育中的教研互动,实现本科生科研人才分类培养,配合一年一度湖北省及教育部优秀大学生科研成果评选,学校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

 

二、建设目标

“‘明理杯’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激励计划”和现有各种本科生创新教育支持政策互为补充,旨在建设全方位、立体化本科生创新教育支持模式,实现本科生创新行为的全程资助和全面促进。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

资助已有科研成果的学生或经专家审批确实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大学生或大学生科研团体将现有成果优化提高,最终形成高水平、高显示度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等。

(二)立项要求

申报者在申请项目领域需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相关论文;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位)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含“博文杯”大学生百项实证创新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挑战杯”项目等;

3.经相关领域两名专家(副高级职称以上)联名推荐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

(三)结项要求

1.项目原则结项时间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延期结项需提交延期结项报告,超过两年终结项目资助;

2.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独撰论文;或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质量调查报告;或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等;且项目负责人应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① 未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② 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③ 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④ 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⑤ 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四)项目管理

1.申报程序

申报者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由学工部会同科研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立项。

2.项目控制

每年计划资助项目不超过150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3.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80%,结项后拨付剩余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

二0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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