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小朋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839


全院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文)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文)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设置

1.2016年度,我院“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资助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具体见下表:

序号

计划项目类型

拟资助

项目数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经费小计

(万元)

申报时间

1

课题

研究生

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50

0.3

15

1115日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

  

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竞赛)

1

1

1

2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重点)

2

1

2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般)

5

0.5

2.5

注明:博士重点课题、硕士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将于20173月另行通知。

2.研究生课题立项指标。

根据本学院2015级研究生数,按比例将课题指标分配到各专业。指标总计划初步定为50项。

二、项目的确定

各专业依据学院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6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5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1.1115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1120日前各学院在学院网页对本单位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者汇总报研究生院。

5.学院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管理并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以学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为准。(3)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各负责人应注意经费执行效率,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逾期未报销不得补报。

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各类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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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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